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诉前鉴定高效化解一起保险纠纷,此案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了3天时间,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当事人的不必要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24年8月27日6时10分许,王某驾驶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乌拉特前旗境内国道110线由西向东行驶至820公里加800米路段处,与对向行驶菅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菅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拉特前旗大队处理,认定王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所有人为巴彦淖尔市畅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保额为131,92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该起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索赔未果,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受损,故原告诉至法院。针对本案系保险纠纷,原告诉求是对车辆损失鉴定后,被告在机动车损失限额内赔偿保险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车辆损失的鉴定流程前置,并由民二庭法官全流程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后,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依照诉前鉴定结论,多次电话沟通,并组织面对面调解和充分的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都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且原告某公司也在调解后不到10天的时间内收到了保险金13万余元,本案实现了案结事,定纷又止争。
凭风好借力,扬帆正当时。今后,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将持续探索“诉前鉴定+”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将诉前鉴定和诉源治理相结合,尽可能将复杂的纠纷简单化,通过诉前鉴定缩小双方争议焦点,促使案件快审快结,把“长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民事审判二庭/柳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