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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复” 司法护航】前旗法院成功调解新年“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5-02-08 10:42:55 打印 字号: | |


25日,农历正月初八,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然而这起案件,却是先前因被告孔某某、王某某下落不明而公告送达的案件。

201358日,被告李某向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0元,被告孔某某、王某某将其二人所有的一套住房为该笔债权提供抵押担保。202471日,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原告徐某。因被告李某一直未偿还该笔借款,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通过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均未能向被告孔某某、王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穷尽送达方式后,最终启动了公告程序进行公告送达。春节前夕,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打电话告知承办法官,被告孔某某、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某想调解处理此案。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孔某某、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某取得联系,了解被告孔某某、王某某的调解方案。

 

开庭当日,合议庭通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成功调解此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作为新年第一个调解成功的案件,既是2025年一个良好的开端,又体现了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办案的高效及时,在案件中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民一庭/代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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