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诚信建设工程要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法院干警自身诚信建设,10月28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诚信建设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平主持会议,部分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司法领域,诚信更是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六个强化”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法院工作中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性,感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推动诚信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诚信建设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司法典型案例和普法功能和教育示范作用,做好法院在诚信建设体系建设中的促进、保障和引领职能,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恪守契约精神,推动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要将诚信建设与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提升案件质效,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诚信体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综合办公室/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