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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前旗法院公开当庭宣判一起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22 15:43:29 打印 字号: | |


  202093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当庭宣判被告人吕果某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吕常某、李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果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吕果某为索要赔偿费指使被告人吕常某、李某等人持械毁损被害人李甲财物,阻拦车辆到加油站加油,并又唆使他人进行滋扰,使被害人李甲基于恐惧心理被迫划伤自己,致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属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吕果某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吕常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对涉案违法所得3769695.5元,依法予以追缴后没收。

   该案的宣判体现了前旗法院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青山绿水的决心和使命,体现了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前旗法院   王荣 杨亚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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