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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前旗法院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二次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20-07-15 16:04:00 打印 字号: | |


7月10日下午3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第二场辅导讲座如期开讲。   

本期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以《准确认识民法典、全力实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孙宪忠教授从《民法典》立法的背景、关键条文的解释、结合具体案例三个方面入手,深入浅出的做出了一场既有理论高度又兼顾实际运用 “接地气”式的讲座。 

 他首先从民法典的立法价值作为切入点开展本期讲座,明确指出《民法典》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实践,只有指导了实践才能落实到时时刻刻发生的民事活动上,进而才能改造社会,起到推动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 

     就关于如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具体操作问题,孙教授结合自己对《民法典》立法过程的参与和自己对《民法典》的深入解读,生动形象的给出了打开《民法典》的三把“金钥匙”——“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   

    法思想”即立法者编纂民法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原则的坚持和推进的思想,对于民事权利予以充分承认和保障的思想、对于民事权利积极规范和引导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体现在民法典的全部条文之中,对这些思想有了清晰的了解,就掌握了民法典的灵魂。       法感情”既民事主体尤其是普通人民群众对于民法所设立的权利义务规则的如何认识和接受到多大程度的心理状态。孙宪忠教授强调要在法律的贯彻和实施的过程中尊重人民、尊重民事主体的法感情,使之成为我们审批执行工作的底线,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   

  法技术”既民法典编纂所贯彻的科学法理、科学逻辑。民法典的体系构成是一门科学,是在庞大的民法规则和制度之中找到逻辑线索,是学习法律,贯彻适用法律最方便快捷的方法。 

    最后,为了避免在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走弯路”孙教授为大家总结出了“六个注意”,真正的起到了“授人以渔”的教学目的。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事审判相关庭室的法官、书记员在视频会议室参加本次讲座学习。(前旗法院  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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