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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白彦花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7-06 17:28:3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白彦花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白彦花人民法庭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及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法庭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在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效、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驻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人民法院对法庭近年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赢得了驻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并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党委的表彰。2014年、2015年分别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区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19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莅临法庭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案情复杂、多样。面对逐年递增的办案压力,法庭主动依法拓宽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五年来,法庭累计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达1852件,共审结1827件,结案率达98.65%,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455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63%,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因裁判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一超审限案件。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方法,使法庭的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白彦花人民法庭作为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员单位,在立足案件审判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始终坚持主动与驻地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等单位的沟通、联络,积极参与辖区社会矛盾治理,充分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以来,法庭协助驻地党委、政府及辖区村、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多达500余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农牧区土地纠纷等矛盾纠纷400余件,并对符合条件的360余件案件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法庭始终坚持的管理理念。在日常工作中,教育干警时刻对照检査自身不足,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及法官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约束业内、业外行为,坚守纪律底线。做到不谋私利,不徇情枉法,不吃拿卡要,不办人情案、金钱案,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截止目前,法庭干警队伍中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保持了人民法庭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拼搏的汗水浇灌出了丰硕的果实,白彦花人民法庭此次所获得的这沉甸甸的荣誉,是白彦花人民法庭的光荣与骄傲,也是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的光荣与骄傲。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白彦花人民法庭将继续在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时刻坚持“人民至上”,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以拼搏进取、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与激情,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不懈奋斗!(前旗法院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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