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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学习】前旗法院行政党支部集中学习“三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活动”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5-26 10:53:1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纪律作风整顿暨“三项活动”会议精神,5月15日下午,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党支部召开党员扩大会议,按照院党组和党总支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即: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将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到实处。

 行政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所属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立案庭、纪检组、工会等部门的书记员、志愿服务人员、非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薛建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党总支书记贾志刚参加学习并进行点评。会议由党组成员、总支副书记、行政党支部书记魏立军主持。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参加学习仔细记录,并进行了研讨交流。

党组成员、总支副书记、行政党支部书记魏立军讲解了我院开展“三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做专题学习动员讲话,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支部委员 申光全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支部委员 贾峻挺解读并领学了干预司法“三项规定”,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参加学习仔细记录,并进行了研讨交流。

 院党总支书记贾志刚同志做了精彩点评,他指出,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更是政治机关,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全院干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不断强化严格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魏立军同志最后做了会议小结,并要求大家要合理安排政治学习时间,克服工学矛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了解、掌握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以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确保学习有成效、认识有提高、思想有进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更要模范遵守,带头严格贯彻执行,绝不触碰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防火墙”和“高压线”。(前旗法院   申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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