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巴彦淖尔市首例由旗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并提起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案件。此案是全市首例公诉机关“三检合一”案件,也是疫情期间,我旗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前,合议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承办法官提前协调本院其他部门,对法庭进行全面消毒,控辩双方及被告人持身份证、通行证先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经值班法警测量体温符合条件后,由书记员带领进入法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唐某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植树造林工程项目区内开垦林地并种植农作物,非法占用林地100余亩。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礼道歉并承担修复占用林地的复植金。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指控起诉高某、唐某破坏林地事实所需的证据材料,二被告人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当庭认罪、悔罪,并赔礼道歉,当庭缴纳修复被占用林地复植金7000元,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依法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使其依法承担破坏生态文明赔偿费用,有力震慑该类违法犯罪行为,为乌拉特前旗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前旗法院刑庭 刘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