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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旗法院快立快审快结巴彦淖尔市首例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4 09:18:08 打印 字号: | |


2月20日下午,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巴彦淖尔市首例涉疫情刑事速裁案件。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本次庭审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案件,避免了人员聚集,有利于防控疫情,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24小时,实现了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让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在战“疫”时期也不会缺席。

2020年2月7日,西小召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两名武汉返乡人员隔离期结束后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发热症状的患者近期去过的相关营业网点暂停营业,从业人员居家隔离。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随即到西小召镇何某甲经营的商店,通知经营者何某甲暂停营业,并让其和家人自行隔离。2月8日上午,疫情防控人员先后两次到西小召镇检查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发现该商店并未暂停营业,进行劝阻。劝阻时,被告人何某乙(何某甲的儿子)拒不听从劝阻,并辱骂、推搡、威胁疫情防控人员,疫情防控人员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警,处警过程中,何某乙与民警发生争执,并辱骂、殴打、吐口水,造成民警手指被扭伤、抓伤,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前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乙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人员及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并结合全案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何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被告人何某乙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越是要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前旗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依法快立快审快判,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综合办公室      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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