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的风险,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本着优先快速解决案情简单、争议较小案件的主旨,在充分甄别案件情况后,由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方式进行调解。
乙某在2017年向甲某赊购化肥、地膜、种子等货物,对于下欠的款项乙某给甲某出具了欠条。由于乙某未按期支付欠款,故甲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下欠款项三万余元及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慧通过电话了解到是由于乙某认为其购买的部分货物存在问题,故未将下欠款项按期支付。对此,承办法官李慧耐心给乙某分析了相关案情,并从法理和情理入手,耐心对其进行劝说,经过双方的沟通,甲某也做出了部分让步。通话结束后乙某向甲某支付了全部约定款项,至此双方纠纷得以“现场兑现”,甲某也已经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解决纠纷的工作更不能停止,法官办案也不能下线。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在有效降低疫情蔓延风险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民事审判第一庭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