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上午,在乌拉特前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院周兰、马树琴、庆达嘎、杨亚帅、石浩然5名同志为审判员。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对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员额法官备案的批复〉〈关于确认贺亚丽等52名同志员额法官身份的批复〉的通知》(内高法〔2018〕271号),认真审阅了《关于提请周兰等同志任职的报告》、《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周兰等5名审判人员职务的说明》、5名同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后,为他们授予了任命书。
我院5名新入额法官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任命,作为职业生涯的新起点,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主动作为,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努力做新时代的优秀法官。(通讯员 折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