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将执行款项全部送到申请执行人白某某的病床前。
本案薛某某于2015年向白某某借款15000元,到期后未付,后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薛某某仍未履行,白某某于2018年8月25日向旗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后,得知申请执行人白某某身患重病,现在医院住院治疗。速执团队干警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程序,但未发现被执行人薛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薛某某自称在鄂尔多斯市某酒厂打工,暂时不回来。
在我院开展冬季执行集中行动之际,我院干警前往薛某某所在的村社调查时,村民反映被执行人可能在近期回家帮父母杀猪。11月27日我院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薛某某于26日已经回家,遂马上前往并将被执行人薛某某传唤至办案中心。通过向被执行人解释法理,明确告知薛某某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薛某某表示现在暂时无钱给付,为将案件顺利执行,我院干警多方联系到被执行人薛某某的子女告知本案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其子女将本案案款当即全部给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白某某正在医院治疗,行走不方便,我院干警赶到医院将本案全部案款亲手交到申请执行人白某某的手中。
白某某当场对法院办案人员不辞辛苦执行案件,亲自将案款送到病床前表示感谢和称赞。(速执团队 刘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