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积案化解,减少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在2018年工作中首先迈出清理旧存案件第一步,迅速落实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旧存案件清积力度,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努力使全院新一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建立清积台账,明确任务。以2017年12月底为节点,对超过6个月以上未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建立台账,分类管控,明确了清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是加强督办,限期结案。要求各分管院长组织承办法官,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分析,梳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需要进行鉴定、评估的案件,积极同相关机构进行沟通,争取尽快作出结论。对送达难的案件,要求拓宽送达途径,促使案件及时进入审判程序。理清思路,制定对策,督促承办人采取措施开展清理工作,要求3月1日前基本完成清积任务,对长期未结案件做到清仓见底,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定期通报,动态监控。审管办负责对清积工作跟踪督办,按月通报清积进展情况。3月31日后仍未结案的,上报审委会逐案剖析原因,对进展缓慢、办结难度大的案件,通过审委会集体研究,找出解决方案,全力化解矛盾。对因不作为、消极作为等懈怠办案行为引起的未能按期结案或久拖不决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取消承办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是制定防范积案产生的长效机制。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不出现反弹的情况,一方面,审管办将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继续加强对延、扣审案件的管控,坚持延、扣审案件二级审批制度。另一方面,每周对临届审限5天的案件及时下发预警通报,提升法官的审限意识,提升审判效率。并将持续跟踪督办超六个月未结案件,避免新增积案。
今后,对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工作,将作为我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逐步形成案件审判流程的良性循环。(通讯员 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