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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承: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法官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7-07-03 11:29:30 打印 字号: | |
  (通讯员 张蓉)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副庭长许承同志,在工作中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用他的忠诚、干净和担当谱写着维护公平正义、为民司法的乐章;用他的敬业、正直和善良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崇高品质。2012年,许承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成为我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许承同志在主持法庭工作的同时,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连续三年业务创出佳绩,从2013年至2015年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68件,尤其是从2010年3月至2015年审结的1156件及全庭审结的2052件案件,全部达到了无改判、无发回重审等“六无”目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许承同志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从2013年至2015年,带领法庭干警,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村社干部诉前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达300余件,并成功运用司法确认程序与镇、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对接。特别是在2014年新安镇新胜村王广和社14户农民的价值40余万元葵花籽被淹后,农户因得不到及时赔偿,14户近50余人准备到旗、市政府相关部门上访寻求解决。许承同志积极参与协调处理,协助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全力调解,最后通过司法确认将纠纷及时化解,避免了该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稳定。

    没有载入史册的英名,只有肃静的审判庭、清冷的办公室。年复一年,坦然经历崇高和世俗的碰撞;日复一日,淡然面对清苦与富贵的较量。在法治中国的征途上,他是一位普通的基层法官;在人民法院的旗帜下,默默铸就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形象!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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